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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天使股权与股权众筹区别

更新时间:2017-04-27 09:31:58

天使式众筹

与凭证式、会籍式众筹不同,天使式众筹更接近天使投资或VC的模式,出资人通过互联网寻找投资企业或项目,付出资金或直接或间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同时出资人往往伴有明确的财务回报要求。

以大家投网站为例:假设某个创业企业需要融资100万元,出让20%股份,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后,A做领投人,出资5万元,B、C、D、E、F做跟投人, 分别出资20、10、3、50、12万元。凑满融资额度后,所有出资人就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占有创业公司20%股份,然后再转入线下办理有限合伙企业成立、 投资协议签订、工商变更等手续,该项目融资计划就算胜利完成。

确切地说,天使式众筹应该是股权众筹模式的典型代表,它与现实生活中的天使投 资、VC除了募资环节通过互联网完成外,基本没多大区别。但是互联网给诸多潜在的出资人提供了投资机会,再加上对出资人几乎不设门槛,所有这种模式又有 “全民天使”之称。下文的法律风险及监管也会主要针对这一模式。

天使式股权众筹投资标准流程

项目筛选

如何低成本、高效率的筛选出优质项目是股权众筹的第一步。以云筹为例,创业者需要项目的基本信息、团队信息、商业计划书上传至云筹平台,由平台经验丰富且高 效的投资团队对每一个项目做出初步质量审核,并帮助信息不完整的项目完善必要信息,提升商业计划书质量。项目通过审核后,创业者就可以在平台上与投资人进 行联络。

创业者约谈 天使投资的投资标的主要为初创型企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研发正处于起步阶段,几乎没有市场收入。因此,传统的尽调方式不适合天使投资,而决定投资与否的关键因素就是投资人与创业者之间的沟通。在调研的过程中,多数投资人均表示,创始团队是评估项目的首要标 准,毕竟事情是人做出来的,即使项目在目前阶段略有瑕疵,只要创始团队学习能力强、有格局、有诚信,投资人也愿意对其进行投资。

确定领投人

优秀的领投人是天使合投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领投人通常为职业投资人,在某个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具有独立的判断力、丰富的行业资源和影响力以及很强的风险承 受能力,能够专业的协助项目完善BP、确定估值、投资条款和融资额,协助项目路演,完成本轮跟投融资。在整个众筹的过程中,由领投人领投项目,负责制定投 资条款,并对项目进行投后管理、出席董事会以及后续退出。通常情况下,领投人可以获得5%-20%的利益分成(Carried Interests)作为权益,具体比例根据项目和领投人共同决定。

引进跟投人

跟投人在众筹的过程中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常情况下,跟投人不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也不进行投资管理。跟投人通过跟投项目,获取投资回报。同时,跟投人有全部的义务和责任对项目进行审核,领投人对跟投人的投资决定不负任何责任。

签订Term sheet

Term sheet是投资人与创业企业就未来的投资合作交易所达成的原则性约定,除约定投资人对被投资企业的估值和计划投资金额外,还包括被投资企业应负的主要义 务和投资者要求得到的主要权利,以及投资交易达成的前提条件等内容。Term sheet是在双方正式签订投资协议前,就重大事项签订的意向性协议,除了保密条款、不与第三人接触条款外,该协议本身并不对协议签署方产生全面约束力。

天 使投资的term sheet主要约定价格和控制两个方面:价格包括企业估值、出让股份比例等,实际上就是花多少钱,买多少股;控制条款包括董事会席位、公司治理等方面。对 于早期创业者来说,如何快速获取第一笔投资尤其重要。因此,尽可能的简化投资条款,在很多时候反而对创业者和投资人都相对有利。近年来,天使投资term sheet有逐步简化的趋势,IDG、真格基金等推出一页纸Term Sheet,仅包含投资额、股权比例、董事会席位等关键条款,看上去一目了然,非常简单易懂。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在合投的过程中,领投人与跟投人入股创业企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基金的形式入股,其中领投人作为GP,跟投人作为LP;另一种则是通过签订代持协议的形式入股,领投人负责代持并担任创业企业董事。

采用这种方式入股创业企业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 是法律层面,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对公开发行证券有明确的界定,《公司法》要求非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20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 50人。《证券法》则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属于公开发行证券,必须通过证监会核准,由证券公 司承销。为规避法律红线,天使合投实行的投资模式是借用有限合伙制的“壳”,即投资人先组建有限合伙企业,领投人作为GP,跟投人作为LP,再通过有限合 伙企业整体入股创业公司。

二是税负层面,采用有限合伙形式可有效避免双重税负,有限合伙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制企业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自然人)或企业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合伙企业如不分配利润,合伙企业和合伙人均无需交纳所得税。

注册公司

投资完成后,创业企业若已经注册公司,则直接增资;若没有注册公司,则新注册公司并办理工商变更。

公 司进行设立登记时,应提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转让出资 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等条款。创业企业完 成融资后,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除注册资本、股东外,还包括投资方要求更改的部分条款。

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正式投资协议是天使投资过程中的核心交易文件,包含了term sheet中的主要条款。正式投资协议主要规定了投资人支付投资款的义务及其付款后获得的股东权利,并以此为基础规定了与投资人相对应的公司和创始人的权 利义务。协议内的条款可以由投融资双方根据需要选择增减。

投后管理

除资金以外,天使投资人利用自身的经验与资源为创业者提供投后管理服务可以帮助创业企业更快成长。同时,类似于云筹这样的股权众筹平台,也会在企业完成众筹后,为创业者和投资人设立投后管理的对接渠道,使双方能够无障碍沟通。

投后管理服务包括:发展战略及产品定位辅导、财务及法务辅导、帮助企业招聘人才、帮助企业拓展业务、帮助企业再融资等方面。

退出

退出是天使投资资金流通的关键所在,只有完成了有效的退出才能将初创企业成长所带来的账面增值转换为天使投资人的实际收益。天使投资主要的退出方式包 括:VC接盘、并购退出、管理层回购、IPO、破产清算等。股权众筹在B轮之前很少退出,在B轮之后有合适的机会可以考虑退出,但好的项目一般会跟到最 后。按照惯例,天使投资在退出时通常会有一定的折扣,折扣部分以现金或等值股份给予创始团队或以老股形式卖给下轮投资人。因此,天使投资在A、B轮退出收 益不高。

股权众筹的深入探索

了解了股权众筹的操作流程及要点之后,我们注意到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股权众筹调研报告中,对于股权众筹的不少观点及展望值得细究。

一、是股权众筹应定位中国的五板;

二、在定位为五板的基础上,股权众筹需要再分板块,分层次,未来构成大私募和小公募。(即对应股权众筹的公募版和私募版,既然叫小公募,意味着融资额度应该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