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规划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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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产业规划》

更新时间:2017-06-06 14:07:28

绵文明委„

2007‟3号

★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绵阳市创建四川省首批文明城市宣传方案》的通知

涪城、游仙区委、区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各创建大口、市级各部门:

《绵阳市创建四川省首批文明城市宣传方案》经市文明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绵阳市创建四川省首批文明城市宣传方案》

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7年3月8日

主题词:印发 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方案 通知 报:省文明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

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秘书科 2007年3月8日

(共印100份)

《绵阳市创建四川省首批文明城市宣传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四川省首批文明城市实施意见,按照省文明委、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从3月至6月期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创建全省首批文明城市宣传活动。结合绵阳创建工作实际和创建宣传的特点优势,提出如下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文明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文明城市(区)文明县城考核测评细则(试行)的通知》(川文明委[2006]4号)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绵阳市创建四川省首批文明城市实施意见》(绵委办发

[2007]2号),以提高广大市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参与创建热情,保障和推动创建工作有序进行为主要目标,坚持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各地各部门干部群众创建文明城市的安排部署和经验成效,为创建全省首批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宣传形式和职责分工

1、舆论宣传。近期着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创建全省首批文明城市重大决策的目的意义、目标策略,结合3月开展的“公民思想道德宣传教育月”各项主题活动,利用各种有效载体,提高广大市民的创建意识和创建参与热情。

主要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绵阳日报、绵阳晚报、市广电中心、

市信息中心、市委机要局、新华网绵阳分社、中央、省驻绵记者站、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绵阳市创建四川省首批文明城市实施意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开设创建文明城市专题栏目(节目)、配发评论(言论),及时、全面、准确宣传报道全市创建活动的进展和成效。二是城区内不低于90%的宣传报栏张贴创建文明城市常识、文明礼仪常识。三是做到报纸天天有新闻(消息),电视、电台天天有节目(图像)有声音,《政务网》、《党政网》、《蜀龙网》、《绵阳城市信息网》、《绵阳新闻网》、《新华网绵阳频道》、市级各部门自助网站天天有图文信息。四是抓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倡导和规范市民文明行为。

2、阵地宣传。着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创建常识。 主要责任部门:各创建大口责任部门、涪城区文明办、游仙区文明办、各园区党群部、科学城办事处、市城管办、市爱卫办、中国移动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绵阳分公司、各社区居委会。

主要任务:一是依据《创建全省首批文明城市宣传标语》(见附)和《绵阳市民文明礼仪常识》(另发),在主城区内设置不少于3个创建全省首批文明城市大型广告宣传牌;在绵江(油)、绵三(台)、绵安(县)公路段内,分别设置不少于1个创建全省首批文明城市大型广告宣传牌。二是在城区内各主要街道悬挂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三是城区内各部门、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利用墙报、板报、橱窗、横幅等有效载体,在本单位内开设创建文明城市常识专栏,在沿街大门处制作悬挂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四是中国移动绵阳分公司、中国

联通绵阳分公司要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每周不少于2次向手机用户发送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和创建常识。五是各社区居委会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常识和市民文明礼仪常识,社区范围内要做到有宣传橱窗、有宣传标语,努力做到创建人人知,创建人人创的目标要求。

3、资料宣传。着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动态。

主要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市广电中心、市城管办、城区内各级文明单位

主要任务:一是印制《绵阳市民文明礼仪常识》,为创建宣传提供资料依据。二是制做《绵阳市创建四川省首批文明城市专题片》,在市内电视台、电台反复播放,在城区内音(视)广告宣传屏反复播放。三是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工作简报及时迅捷的特点,集中向本部门省(市)系统和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创建工作动态和创建成效,并做为本部门创建资料归档管理以备查验。

三、阶段划分和工作目标

创建四川省首批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划分为前期宣传和迎检宣传两个阶段。

1、前期宣传(3月至4月)

工作目标: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宣传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任务100%得到落实,在全市掀起人人参与,积极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尤其是3月开展的“公民思想道德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承办单位,要紧密结合此次宣传任务,利用各种有效载体,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广泛宣传创建常识,为全市创建宣传工作带好头。

2、迎检宣传(5月至6月)

工作目标:在巩固前阶段宣传成效的基础上,强力深化宣传工作,紧紧围绕省文明委验收标准和要求,找准宣传切入点,全力打造迎检“亮点”。各地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联动,共享信息,及时把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做法、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全方位、多层次、大领域的展示出来,为最终迎检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此项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做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策划,明确本地本部门宣传工作责任人,确保宣传工作全面、深入、及时、准确、有力。

2、加强督促检查。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坚持二条督促检查路由:一是由市文明委督促检查主要责任部门落实目标任务情况,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并及时通报。二是由主要责任部门督促检查目标任务落实质量和保持维护情况,每周检查不少于3次并视情通报。

3、落实奖惩。市文明委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和政绩考核,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要加大奖励力度,对行动迟缓,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是文明单位的要坚决纳入文明单位复查考核扣分内容。

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7年3月8日

《绵阳市创建四川省首批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1、人人争做文明市民,争创四川省首批文明城市;

2、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建设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

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组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3、打造文明绵阳,构建和谐社会;

4、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努力创建四川省首批文明城市;

5、抓好特色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整体文明形象;

6、建设“开放、诚信、文明、和谐”的新绵阳;

7、争做文明绵阳人,建设文明科技城;

8、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

9、知荣明耻树新风,共建文明新绵阳;

10、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共创全省首批文明城市;

11、2007年创建全省首批文明城市,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前期宣传工作经费预算

以下专项经费:

1、设置制作大型广告宣传牌:10000.00/个/半年×5个=50000.00元;

2、城区内宣传报栏:1200.00/个/半年×70个=84000.00元;

3、印制《绵阳文明市民守则》:6.00/本×10000本=60000.00元;

4、制作《绵阳市创建四川省首批文明城市专题片》:50000.00元;

5、市文明办资料文印支出:10000.00元;

合计:254000.00元。

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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