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

COLUMN NAME

就业形势持续向好 民生之本亮点纷呈——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之十一

更新时间:2017-07-25 14:04:13

就业形势持续向好  民生之本亮点纷呈

——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之十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就业领域 多重矛盾挑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牢牢稳住就业基本盘,积极推进就业转型,不断提升就业质量,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现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稳中向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社会就业不断增加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把就业创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就业工作作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和谐改善的优先目标,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区间调控的下限,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就业成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亮点。

 

  (一)新常态下就业规模持续扩大。

 

  经济发展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源泉所在。 2012—2016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分别为 7.9% 、 7.8% 、 7.3% 、 6.9% 、 6.7% ,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同期,我国 16-59 岁劳动年龄人口分别为 92198 、 91954 、 91583 、 91096 、 90747 万人。在经济增速换档、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依然庞大的大背景下,我国就业依然风景这边独好,全国就业人员总量保持了平稳增长,分别达到 76704 、 76977 、 77253 、 77451 和 77603 万人,年均增长 225 万人。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有效联动,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增强。 2012—2016 年,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 1 个百分点,平均吸纳非农就业 172 万人,比 2009—2011 年多吸纳 30 万人。

 

  (二)城镇新增就业连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近年来,我国就业总量特别是城镇就业压力仍然较大,需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每年 1500 万人左右。面对巨大的就业压力和繁重的安置任务,各级党委政府不断丰富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多方拓宽就业渠道,确保了就业预期目标的超额完成。 2012 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 1266 万人, 2016 年达到 1314 万人,并且 2013-2016 年连续 4 年保持在 1300 万人以上,累计新增就业超过 6500 万人,超额完成每年的目标任务。

 

  (三)失业率稳定在较低水平。

 

  登记失业率持续稳定。 2012-2016 年全国城镇年末登记失业人数均维持在 900 多万人,季度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稳定在 4.0%—4.1% 之间,远低于 4.5% 的控制目标;全国 31 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基本稳定在 5.1% 左右。

 

  (四)劳动力市场供需两旺。

 

  就业岗位供大于求。 2012 年末至 2016 年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求人倍率(招聘人数与求职人数之比)分别为 1.08 、 1.10 、 1.15 、 1.10 和 1.13 ,持续平稳在 1 以上运行,岗位需求人数始终略大于求职人数,就业市场整体活跃,人力资源供求关系基本平衡。

 

  二、经济转型助推就业,结构格局持续优化

 

  五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断增强协调发展能力,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着力促进就业转型,就业格局更趋合理,就业结构持续优化。

 

  (一)城乡就业结构发生根本转变。

 

   2012-2016 年,我国城镇化率分别为 52.57% 、 53.73% 、 54.77% 、 56.10% 和 57.35% ,年均增长 1.2 个百分点。随着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镇就业人员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同期,全国城镇就业人员从 37102 万人上升至 41428 万人,年均增加 1082 万人,年均增长 2.8% ;乡村就业人员从 39602 万人下降至 36175 万人,年均减少 857 万人;城镇就业比重由 48.4% 提高到 53.4% ,年均提高 1 个百分点,乡村就业比例降为 46.6% 。 2014 年城镇就业人员数量首次超过乡村,我国城乡就业格局发生了历史性转变。

 

  (二)第三产业就业主体地位更加巩固。

 

  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为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增长和提升空间,带动和助推就业人员快速增加,服务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体。 2016 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员达到 33757 万人,比 2012 年增加 6067 万人,而一产、二产就业人员分别减少 4277 、 891 万人。 2012—2016 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比重从 36.1% 升至 43.5% ,增加 7.4 个百分点,成为吸纳就业最多的产业;一产、二产就业人员占比分别从 33.6% 和 30.3% 降至 27.7% 和 28.8% 。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的高低排序从“三、一、二”的发展型模式提升到了“三、二、一”的现代模式,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与产值结构的协调性明显提高,初步改变了三次产业就业结构长期滞后于产值结构的局面。

 

  (三)行业内部就业结构明显改善。

 

   2012-2016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中的装备制造业就业人员快速增长。其中,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就业人员分别为 341 、 380 、 706 万人,分别比 2012 年增长 26.3% 、 39.1% 、 37.8%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就业人员则年均分别下降 6.9% 和 4.5% 。

 

  现代服务业就业人员大幅增长。 2012-2016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的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娱乐业就业人员均实现了年均 10% 以上的高速增长,分别为 11.1% 、 16.9% 、 18.6% 、 20.8% 、 16.9% 、 13.6% 、 10.8% 和 15% 。

 

  (四)非公经济成为城镇就业的主渠道。

 

   2016 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分别比 2012 年增长 52.9% 和 59.9% ,占城镇就业的比重分别为 20.8% 和 29.2% ,分别比 2012 年提高 5.6 和 8.8 个百分点。 2012-2016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中,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非公有单位就业人员从 7194 万人增加到 10374 万人,比重从 47.2% 上升到 58.0% ;国有、集体、股份合作、国有独资等公有单位就业人员则从 8042 万人下降到 7514 万人,比重从 52.8% 下降到 42.0% 。

 

  (五)区域就业结构更趋合理。

 

  近年来,伴随着地区间产业梯度转移,中西部后发优势显现,在创造就业方面已超过东部地区。 2012—2016 年,西部城镇就业人员累计增长 16.8% ,东部增长 10.9% ,中部和东北分别增长 10.4% 和 6.5% 。同期,全国就业人员净增加 899 万人,其中,中西部地区占了 90% 以上;城镇就业人员净增 4326 万人,其中,中西部地区占比近 50% 。 2016 年中西部地区城镇就业占全国比重比 2012 年提高 0.7 个百分点,而东部占比下降 0.3 个百分点。

 

  (六)就业人员素质明显改善。

 

  人才资源稳步增长。截止 2016 年底,全国累计共有 2358 万人取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比 2012 年增加 783 万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累计 17.7 万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300 多人,分别比 2012 年增加 1 万人和 1200 多人。 2013-2016 年,留学回国人员累计达 156 万人,占全部留学回国人员总数的 58.8% 。

 

  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积极助推劳动者素质提升。 2016 年,全国高职院校达到 1359 所,比 2012 年增加 62 所,占国内普通高校总数的 52.3% ;毕业生 329.8 万人,占到高等教育的 43.1% 。据调查, 2015 年全国就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为 9.6 年,就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例为 14.6% ,比 2010 年分别提高 0.5 年和 4.3 个百分点。

 

  农民工综合素质显著提升。 2016 年,全国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占比为 26.4% ,比 2012 年提高 2.7 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比为 29.1% ,比 2012 年提高 2.6 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比为 23.9% ,比 2012 年提高 3.2 个百分点。 1980 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 49.7% ,比 2013 年提高 3.1 个百分点。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业质量明显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同时,着力增进发展的公平性、普惠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满足感,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不仅保持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也实现了就业质量的不断提高。

 

  (一)单位就业明显增加。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劳动者创办企业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大批灵活就业人员进入企业就业,促进了就业正规化程度的进一步上升。 2012—2016 年,我国城镇各类单位就业人员总量由 22793 万人增加到 29971 万人,占全部城镇就业人员的比重由 2012 年的 61.43% 上升到 72.34% 。

 

  (二)企业用工更加规范。

 

  各项劳动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用工的进一步规范,超时用工现象明显缓解,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016 年,城镇各类企业就业人员中周平均工作时间为 40 小时的比例为 47.9% ,比 2012 年上升了 3.2 个百分点;超过 40 小时的比例大幅下降,由 2012 年的 52% 下降至 48.1% ,下降了 3.9 个百分点。

 

  (三)劳动关系更趋稳定。

 

  我国劳动标准体系日益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劳动关系稳定性不断增强。 2016 年,在各类企业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基本稳定的同时,签订无固定期(长期)劳动合同比重达到了 26.8% ,比 2012 年提高 3.5 个百分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推进,截至 2016 年末,全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为 191 万份,覆盖企业 341 万户、职工 1.78 亿人。

 

  (四)就业保障显著提高。

 

   2016 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员分别为 37930 、 29532 、 18089 、 21889 、 18451 万人,分别比 2012 年末增加 7503 、 3046 、 2864 、 2879 和 3022 万人。

 

  四、创业创新激发就业,发展成就辉煌瞩目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有力地推动了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创造了大量工作机会,催生了众多新就业形态,紧紧兜住了民生底线,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一)创业创新带动就业能力显著增强。

 

  五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市场主体大量涌现,创业成为带动就业增长的重要源泉。 2013 年至 2016 年,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分别为 1131 、 1293 、 1480 和 1651 万户,年均增速 13.4% ;其中新登记企业分别为 250 、 365 、 444 和 553 万户,年均增速 30.3% 。据有关部门测算, 2016 年初创企业新增招聘岗位数超过 240 万个,对新增招聘岗位的贡献率达到 18.7% 。据劳动力调查数据测算, 2016 年城镇就业人员在一年内新创业的人数比 2012 年增长了约 36% ;在全部失业人员中,平均每年约有 7% 的失业人员在为自己创业做准备。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热情高涨,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超过 450 万人, 2016 年登记的大学生创业人数达到 61.5 万人。

 

  (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吸纳就业效应显著。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大量涌现并蓬勃发展,对各类人员的就业创业吸引力日益增强。根据 国家信息中心 数据, 2016 年我国参与分享经济活动的人数超过 6 亿人,其中分享经济平台的就业人员约为 585 万人,比上年增加 85 万人。从近年来发展迅猛的快递服务业来看,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业企业从 2013 年的 436 家增至 2016 年的 847 家,从业人员增加 16.1% 。从分享经济的代表性企业滴滴出行公司的数据看, 2013-2016 年,已有 1100 多万注册司机有过接单行为,其中有 1/4 以上的司机日均接单 4 单以上。

 

  (三)重点群体就业稳中有进。

 

  高校毕业生持续保持较高就业水平。 2012-2016 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分别达到 680 、 699 、 727 、 749 和 765 万人,连创历史新高。五年来,党中央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重要位置,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始终稳定。 2013 年以来,连续四年实现就业创业人数“双增长”,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更是连续 14 年超过 70%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平稳增长。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坚持统筹城乡就业,有力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外出就业。 2013 — 2016 年,农民工总量从 26894 万人增至 28171 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数量从 16610 万人增至 16934 万人。

 

  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帮扶。坚持做好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工作, 2013 — 2016 年,累计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2238 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699 万人,共帮扶 22 万户零就业家庭中的 24.9 万人就业,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创新进取,奋力拼搏, 13 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保持了就业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就业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但也要看到,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庞大,结构性矛盾持续存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就业问题仍然突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地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发展促就业,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惠民生,确保就业形势稳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国家统计局人口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