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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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部分城市人才政策

更新时间:2018-05-07 08:40:59

辽宁沈阳 人才落户与就业脱钩,真正实现“零门槛”落户。 中专学历就可先落户后就业。

 
  福建福州 出台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八措施”。从境外引进的人才,经认定为A、B、C类人才的,落地后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从境内引进的人才,经认定为A、B、C类人才的,落地后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奖励。
 
  湖北荆门 三年内,引进2万名本专科毕业生。对纳税实体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按每年2000元标准连续3年给予住房补贴。
 
  广东东莞 引进第八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最高可获500万元资助。
 
  安徽合肥 力争5年吸引100万大学毕业生。对于来肥企业工作且符合人才目录的博士、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三年内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
 
  广东珠海 计划未来五年筹建不少于30000套人才住房,用于妥善解决各类人才安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