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读

COLUMN NAME

河北新政户籍改革出台 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住房将获补贴

更新时间:2017-05-17 16:20:39


 
  由省公安厅牵头,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以农村学生升学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稳定职业为主要标准,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严格京冀交界及特定地区户籍管理
  我省将合理引导不同地区人口落户,严格京冀交界地区和其他特定地区的户籍管理。即在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廊坊市广阳区、固安县、永清县、涿州市和其他包括雄安等特定地区,严格户籍管理,合理确定落户条件。
 
  除上述地区外,在城区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或在城区100万人口以下的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直系亲属都可以申请落户。
 
  河北省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左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农村学生升学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稳定职业为主要标准,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实施意见》还提出,河北省城区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不含京冀交界地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落户;在城区100万人口以下的城镇(不含京冀交界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落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河北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于文学表示,该《实施意见》对如何加速破除城乡间户籍迁移壁垒、拓宽落户通道等进行了安排部署,是河北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