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超高锰钢产品质量标准 分析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超高锰钢产品质量国家标准,标准高锰钢含13%Mn,但近年来,国内外有一种倾向,就是发展了更高含锰量的超高锰钢。关于含锰量的级别,目前可以区分为18%Mn和25%Mn2种。
第二节 超高锰钢产品主要技术标准
一、国家标准
目前高锰钢国家标准主要有:GB/T5680-1998高锰钢铸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砂型铸造高锰钢铸件的技术条件,其他铸型高锰钢铸件也可参照使用(以卜简称铸件)。
本标准用于受不同程度冲击负荷下的耐磨损高锰钢铸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22-84钢的化学 分析 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223.1-81钢铁及合金中碳量的测定
GB223.2-81钢铁及合金中硫量的测定
GB223.3-88钢铁及合金化学 分析 方法几安桥比林甲烷磷钥酸重量法测定磷量
GB223.4--88钢铁及合金化学 分析 方法硝酸按氧化容量法测定锰量
GB/T223.5-1997钢铁及合金化学 分析 方法还原型硅铝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
GB/T223.11-91钢铁及合金化学 分析 方法过硫酸钱氧化容量法溅定铭量
GB223.26--89钢铁及合金化学 分析 方法硫氰酸盐直接光度法侧定铝量
GB/T223.68-1997钢铁及合金化学 分析 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223.69-1997钢铁及合金化学 分析 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GB228---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229-1994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231--84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GB232-88金属弯曲试验方法
GB5677-85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
GB/T6060.1-1997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GB6414-86铸件尺寸公差
GB9443-88铸钢件渗透探伤及缺陷显示痕迹的评级方法
GB/T11351-89铸件重量公差
GB11352-8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13925一92铸浩高锰钢全#f
3、牌号
本标准高锰钢共含5种牌号::ZGMn13-1;ZGMn13-2;ZGMn13-3;ZGMn13 4;ZGMn13-5。
4、技术要求
4.1 制造
除另有规定外,炼钢方法和铸造工艺由供方自行决定。
4.2 化学成分
各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规定
高锰钢各牌号的化学成分规定
单位:%
4.3热处理
4.3门铸件必须进行水韧处理。
4.3. 2 铸件应均匀地加热和保温,水韧处理温度不低于10 40'C,确保铸件中的碳化物均匀、固溶。
4.4 经水韧处理后试样的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应符合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1的规定。
4.5 表面质量
4.5.1 铸件表面应平整,浇日、毛刺、粘砂等应清除干净,冒口切割残余量应符合供需双方认可的规定。
4.5.2 铸件表面粗糙度应按GB 6060. 1选定,并在图样或订货协议中注明。
4.5. 3 铸件不允许存在有损于使用的冷隔、裂纹、孔洞等铸造缺陷。
4.6 尺寸公差、形位公差
铸件尺寸公差应不低于GB6 414--86中CT13级的规定。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图样或订货中作出规定有关形位公差,本标准在附录B(标准的附录)列出公差数值供参照选用.
4.7焊补
4.7.1 铸件缺陷允许焊补,焊补前须将缺陷部位清理干净,焊补后应不影响铸件的使用和外观质量
4.7.2 铸件经较大范围焊补后,是否再次进行水韧处理,应由双方商定。
4. 7.3 重大焊补
4.7.3.1 重要铸件的重要部位,为焊补面准备的坡口深度超过壁厚的20%或25 mm(以坡口深度较小者为准)时或坡口的面积超过65 cm,时,则认为是重大焊补。
4.7.3.2 重大焊补应有焊补位置和范围等记录,施焊条件由供方确定,需方如果对焊前准备、焊条材质、焊补工艺、焊后处理有要求,应与供方协商.焊补后均应按照检验铸件的同一标准进行检验。
4.8 矫正
铸件产生的变形,允许在水韧处理后.室温下进行矫正。
5、试验方法
5.1 化学 分析
5.1.1 铸件的化学成分应按熔炼炉次•逐炉 分析 。
5.1.2 化学 分析 用试样(块)应取盛钢桶内或浇注中途的钢液制取
5.1.3 化学 分析 用试样的取样方法按GB 222的规定执行。
5.1.4 化学 分析 的方法按GB 223.1,GB 223.2,GB 223. 3,GB 223.4,GB/T 223.5,GB/T 223.11,GB 223.26,GB/T 223.68,GB/T 223.69的规定执行,或按其他能保证 分析 数据准确、可靠的方法进行。
5.2 表面质量检验
5.21 铸件表面粗糙度检验方法按GB 6060.1的规定执行
5.2.2 铸件几何形状和尺寸检验应选择相应精度的检测工具、量块、样板或划线检验。
6、检验规则
6.1 验收和权力
按GB 11352-89中6.1的规定执行。
6.2 检验地点
按GB 11352-89中6.2的规定执行。
6.3 批量的划分
批量的划分按以下三种,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6.3.1 按炉次分:铸件为同一类型,由同一炉次浇注,在同一炉作相同热处理的为一批。
6. 3.2 按数量或质量(kg)分:同一牌号在熔炼工艺稳定的条件下,几个炉次浇注的并经相同工艺多炉次热处理后,以一定数量或以一定质量的铸件为一批。
6.3.3 按件分:指某些铸件技术上有特殊要求的,以一件或几件为一批。
6.4 化学成分检验
6.4.1 铸件按熔炼炉次进行化学成分 分析 .其熔炼 分析 应符合上表规定。
6.4.2 成品 分析 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高锰钢成品 分析 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表
砂型铸造的铸件,其屑状试样应取自铸造表面6mm以下。
65 金相检验、力学性能及弯曲检验
6.5. 1 金相检验按附录A中A3的规定执行
6.5. 2 力学性能检验按附录A中A4的规定执行。
6.5.3 弯曲检验按附录A中A5的规定执行。
6.5.4 制造厂可根据本厂具备的检测能力,或与需方商定选择6.5.1,6.5.2,6.5.3,其中一项作为产品验收的必检项目。
6.6 表面质量检验
铸件的表面质量按4.5要求逐件检验。
6.7 几何形状和尺寸公差
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公差可按4.6的要求逐件检验或按双方商定的数量抽检。
6.8试验结果的修约
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的试验结果,可按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中的原则,加以修约,尺一寸测量结果不能修约。
6.9检验补充要求
6.9.1 检验供需双方商定的补充要求。
6.9.2 补充要求检测内容包括:
a)金相检验;
b)力学性能检验;
c)硬度检验;
d)弯曲检验;
e)无损探伤检验(渗透探伤、射线照相检查);
f)残余元素 分析 ;
9)质量测定等。
上述各项目的测试方法和合格验收级别见附录A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和合格证
7.1.1 每个铸件表面应做下列标志或其中的一部分。如:
a)厂标;
b)批量号;
c)需方要求的其他标志。
当无法在铸件上做出标志时,标记可打印在附于每批铸件的标签上。
7.1.2 出厂铸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合格证应包括:
a)供方名称;
b)铸件名称;
c)铸件图号或订货合同号;
d)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量号。
7.2 表面防护、包装、运输和贮存
铸件在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防护处理或包装。铸件表面防护、运输和贮存应符合订货协议。
二、 行业 标准
目前超高锰钢尚无 行业 标准制定。
第三节 超高锰钢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完善程度 分析
目前超高锰钢产品质量、技术标准还很不完善,对于超高锰钢的化学成分、热处理、表面质量等都还没有统一标准,这样容易使 行业 产品出现质量千差万别,引起市场混乱,国家部门应尽快完善超高锰钢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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